按照国家质检总局要求,自今年1月1日起,快餐盒、保鲜膜、食品包装袋等39种产品实施“QS”认证。凡接触食品的塑料制品,必须在其包装或产品上加贴“QS”标志,并标注“食品用”标志。记者连日来走访发现,关于食品包装用塑料袋的国家新规已成为一个被人们遗忘的“角落”。
25日中午,记者在市区南洪街几家小吃摊点发现,这些摊点都在使用没有任何标识的塑料袋盛装食品。在一家“麻辣烫”小吃摊,摊主麻利地把刚出锅的麻辣烫装到套着白色塑料袋的碗里,旁边几个人正吃得津津有味。记者注意到,这些塑料袋都没有标注“QS”及“食品用”标志,看起来很透明,摸起来很软且有点黏。
据一位摊主介绍,经常有走街串巷的小贩在附近兜售塑料袋,菜市场里也有批发的,一两块钱就能买到一大卷,很便宜。当记者问及使用这种塑料袋盛装食品是否会对人身体产生毒害时,摊主答道:“不知道,不过看起来挺干净,用着也省事。”
记者随后在市区多家集贸市场和超市看到,各种熟食、馒头等食品都是被直接装入塑料袋销售。除了个别品牌的保鲜膜产品包装上标注有“QS”标志外,大部分熟食店、早点摊儿装食品的塑料袋、保鲜袋等都是“素面朝天”。
“QS标志到底是干什么用的?我用的塑料袋都是从批发市场进的,别的摊点用的也都是一样的。”一小吃摊儿老板表示。当听记者说有关部门将对使用无“QS”标志的塑料袋装食品者进行查处时,他竟说从来没听说塑料袋也要检查。
在某肉制品连锁店里,市民王女士买了些肉馅准备回家包饺子。记者注意到,服务员装肉馅的塑料袋上也没有“QS”标志。该服务员说,塑料袋是公司统一发的,没有“QS”标志,但真空包装的火腿肠及其他冷冻食品的包装袋上都有“QS”标志。在惠安小区附近的一家超市,记者看到蔬菜水果区提供给消费者的塑料袋都是没有任何标志的白色超薄塑料袋。正在挑选水果的林女士告诉记者,她曾在报纸上看到过有关塑料制品要标注“QS”的报道,但平时并没注意过塑料袋上是否有“QS”标志。记者随后又询问了几位消费者,大多数人都认为,包装食品的塑料袋看着干净就应该没有问题,至于要标注“QS”标志方可使用的规定他们并不清楚。
记者从质监部门了解到,市场上销售使用的低格低廉的塑料袋大多是用聚氯乙烯制成,制作过程中加入的稳定剂、增塑剂等含有致畸、致癌的有毒物质。当温度较高或存放过久,特别是接触酸性或油性食品时,有毒成分很容易从塑料中游离出来,渗入到食品中,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
为了保证食品用包装的质量安全,国家质检总局已于去年启动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和工具等制品的市场准入制度。自今年1月1日起,国家对零售食品包装袋、方便面袋、膨化食品袋、一次性餐饮具等3大类39个品种塑料制品全面实施市场准入制度。凡接触食品的产品,必须在其包装或产品上加贴“QS”标志,并标注“食品用”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