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24日至25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赣州市旅游产业发展情况汇报》。尔后,市人大常委会综合审议意见并交由市人民政府研究处理。
市人民政府对审议意见高度重视,认真按照审议意见的要求,扎实做好落实、整改的各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第十四条的规定,现将市人民政府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公告如下:
1、针对“要根据我市旅游资源的特色和优势,进一步完善我市旅游产业的发展规划”的建议的处理情况:一是完成了《虔西文化生态旅游走廊开发规划纲要(草案)》,准备通过四年的努力,将虔西文化生态旅游走廊打造成赣粤闽湘四省内有影响力、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的旅游目的地。二是精心编制好《赣江源“百里多彩之旅”产品体系整合规划》,在完善好规划的基础上,精心包装策划一批项目,出台相应的项目政策。
2、针对“要按照构建粤港澳后花园的要求,加大旅游基础设施方面的配套建设”的建议的处理情况:一是抓好旅游景区的灾后重建,尽快恢复了旅游交通、电力、通信、给水等基础设施,着力防范了次生灾害和安全隐患,旅游接待力得到了恢复。二是加快落实“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标志”的建设,年内将完成中国优秀旅游城市雕塑的制作和安装。三是加快“赣州休闲娱乐城”建设步伐,赣州休闲娱乐城是集歌舞演艺吧、KTV、健美健身、洗浴沐足、餐饮美食、商务休闲等为一体的赣州规模最大、档次最高的休闲娱乐城,它的建成将满足广大旅客的“吃、喝、玩、乐”一条龙式消费需求。四是深度开发旅游资源,着力抓好龙南“客家酒堡”建设。五是提升旅游景点的档次和品位,积极开展创4A工作。
3、针对“要注重旅游产品的开发,把设计、开发、生产具有赣州特色的旅游产品列入议事日程”的建议的处理情况:一是在对接长珠闽方面,继续重点打造泛珠三角无障碍旅游通道、闽粤赣千里客家文化走廊、红色旅游精品线路和千里自驾车走廊建设。二是在加强“海西”建设,进一步推进区域合作方面,着力打造以厦门—赣州红色旅游线路为核心的特色旅游精品线路。三是在适应国家休假制度的调整,满足游客小黄金周的需求方面,重点推出一批1日至3日新的旅游线路。四是在加快旅游商品开发方面,重点引导开发商开展特色旅游商品的开发。
4、针对“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最大限度地提升赣州知名度”的建议的处理情况:一是利用市外媒体加大宣传力度,2008年第一季度已经分别在《羊城晚报》、《羊城地铁报》、《新快报》上刊登了四个赣州旅游专版,并与人车行杂志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二是针对客源市场开展多种旅游推介活动,如通过举办迎新座谈会、参加展销会、出席招商项目推介会和与广东各地大型旅行社对接等形式,推介了我市丰富的旅游资源,进一步宣传了“红色故都、江南宋城、客家摇篮、生态赣州”四大品牌,提升了赣州旅游在粤港澳的知名度。三是与市内媒体建立了多渠道、立体化的旅游宣传网络,让市民更多、更好地了解我市的风景名胜、民俗民情、旅游特色,充分地宣传了赣州的旅游资源。四是加强区域旅游合作,创新旅游宣传促销机制,与广东的广州、梅州、河源、福建的厦门以及“红三角”区域等周边省市开展了广泛的旅游合作,形成了信息、资源、客源的共享局面,加快了把赣州从客源输运地向旅游目的地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