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大假选择外出旅游已成时尚。但大假过后的旅游投诉屡有发生,其主要表现为少数旅游串串,打着某某旅行社的招牌,诱骗游客签订旅游合同,高额收费后转卖,赚差价,吃回扣;个别旅行社因游客不熟悉旅游地情况,制定团队运行计划合糊不清,途中以种种借口减少景点或增加自费项目;增加购物时间次数,购物点以拉老乡、套近乎、高标价、打低折等手段诱导消费者购买假冒伪劣珠宝等商品;降低旅游食宿标准、车船档次和重复购买景点门票等问题尤为突出;少数旅行社推出的零团费、自助式旅游、教育旅游等方面的广告宣传名不副实,消费者参加后才发现旅游效果极差、费用却很高。
为使游客能在春节大假里愉愉快快旅游,明明白白消费、高兴出门、满意而归,成都市消费者协会提醒消费者注意:
一、参团旅游一定要找正规的旅行社,注意查看旅游局、工商局给其核发的从业证照是否经当年年审,其提供的旅游合同应是旅游局监制的四页格式合同。出境旅游、要查看其是否有经营出境旅游业务资格。
二、签订旅游合同前应认真审查合同内容,对合同中的景点、时间安排、食宿、运输标准档次要具体明确、分项计算费用;购物、自费项目安排也应注明,对合同条文,消费者有权提出增改,与旅行社协商确定后再签字。
三、保存好合同、收费发票、景点门票、购物发票等,如途中旅行社如收费用,也应索要发票凭据,以便发生纠纷时为协商解决或举报投诉提供证据。
四、旅游合同一旦签订,游客及旅行社都有责任和义务按照合同条款执行。如旅游过程中出现突发情况,需改变运行计划,游客有权就改变计划提出自己意见与旅行社协商,减少的旅游项目,可要求旅行社退款。